主要股东拟进一步收购大生农业金融(01103.HK)H股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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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生农业金融(01103.HK)公告,于2017年11月24日,公司获公司主要股东香港大生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通知,其拟于自2017年11月24日(包括该日)起计之随后六个月内,在公开市场进一步收购公司的H股股份。
香港大生投资于本公告日期持有22.5亿股公司H股,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约26.06%。
香港大生投资由深圳市大生农业集团有限公司全资拥有,而深圳大生于本公告日期持有18.18亿股公司内资股,相当于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21.06%。因此,于本公告日期,香港大生投资及深圳大生合共持有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约47.12%。
深圳大生目前分别由深圳前海大生股权投资基金有限公司及大生控股有限公司拥有70%及30%权益。前海大生及大生控股目前均分别由兰华升先生(董事长兼执行董事)及卢挺富先生(公司的监事)拥有70%及30%权益。根据证券及期货条例,兰华升先生、卢挺富先生、前海大生及大生控股被视为于深圳大生持有的18.18亿股内资股及香港大生投资持有的22.5亿股H股中拥有权益;及深圳大生被视为于香港大生投资持有的22.5亿股H股中拥有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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