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兖州煤业股份(01171.HK)订立建议持续关连交易协议

来源:网络 责任编辑:阿宝

  兖州煤业(600188)股份(01171.HK)公告,为了更好地管理集团与兖矿集团之间于现有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及现有煤炭火车押运服务合同项下的劳务及服务供应,于2017年11月27日,公司合并现有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及现有煤炭火车押运服务合同,订立建议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为期三年,由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及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建议于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公司根据建议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应付兖矿集团的服务费总金额分别不超过29.07亿元(人民币,下同)、28.31亿元及27.68亿元,而于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兖矿集团根据建议劳务及服务互供协议应付公司的服务费总金额分别不超过1.77亿元、1.79亿元及1.79亿元。

  公告称,于2017年11月27日,公司与兖矿集团按大致相同条款订立建议保险金管理协议以续订现有保险金管理协议,为期三年,由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及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公司估计,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兖矿集团为公司提供免费转缴的保险金数额将分别为13.79亿元、15.17亿元及16.69亿元。

  此外,于2017年11月27日,公司与兖矿集团按大致相同条款订立建议材料物资供应协议以续订现有材料物资供应协议,为期三年,由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及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建议于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公司根据建议材料物资供应协议应付兖矿集团的服务费总金额每年均不超过3亿元。

  公告表示,为更好地管理集团与兖矿集团之间于现有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设备租赁协议及现有电力及热能供应协议项下的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设备租赁,于2017年11月27日,公司合并现有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设备租赁协议与现有电力及热能供应协议,订立建议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设备租赁协议,为期三年,由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及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建议于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兖矿集团根据建议产品、材料物资供应及设备租赁协议应付公司的年度金额分别不超过38.37亿元、44.96亿元及48.77亿元。

  另外,于2017年11月27日,公司与兖矿集团按与现有化工项目委托管理协议大致相同的条款订立建议化工项目委托管理协议,为期三年,由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及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建议于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公司根据建议化工项目委托管理协议应付兖矿集团的年度金额分别不超过2000万元、2500万元及4000万元。

  值得注意的是,于2017年11月27日,公司与兖矿集团订立建议大宗商品购销协议,为期三年,由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及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就公司向兖矿集团销售大宗商品而言,建议于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兖矿集团根据建议大宗商品购销协议应付公司的年度费用分别不超过36.41亿元、38.41亿元及42.81亿元。就公司向兖矿集团购买大宗商品而言,董事会建议于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公司根据建议大宗商品购销协议应付兖矿集团的年度费用分别不超过45亿元、47亿元及51.4亿元。

  最后,于2017年11月27日,公司与世纪瑞丰订立建议大宗商品互供协议,为期三年,由2018年1月1日起生效及于2020年12月31日届满。就公司向世纪瑞丰销售大宗商品而言,董事会建议于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世纪瑞丰根据建议大宗商品互供协议应付公司的年度费用分别不超过17.33亿元、21.95亿元及31.19亿元。就公司向世纪瑞丰购买大宗商品而言,董事会建议于截至2018年、2019年及2020年12月31日止三个财政年度,公司根据建议大宗商品互供协议应付世纪瑞丰的年度费用分别不超过13.15亿元、11亿元及9亿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