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宏村镇包长仂、邱年高两位林农在黎川县政务服务大厅领到了全县首批按告知承诺制办理的集体人工商品林(30立方米以下)采伐证,这是黎川县林业局贯彻落实江西省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精神的一个缩影。
黎川县林业局针对林农在林木采伐许可证申办过程中存在的“办证难、办证繁、办证慢”问题,积极优化林木采伐政策,对采伐集体人工商品林蓄积量不足30立方米的,实行告知承诺制审批,取消了伐区设计环节,简化了审批程序。在申请过程中,林农仅需提供一份申请材料、一份身份证明和林木权属证明材料、一份告知承诺书,便可申请林木采伐许可证。
下一步,黎川县林业局将继续以深化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为抓手,全力做好小额集体人工商品林采伐“告知承诺制”审批工作,让群众少跑腿,切实为群众提供更加便捷、优质的审批服务。(吴黎)
相关阅读
热门推荐